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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莲春梦(一)(24)


罚你找个跛脚女孩。」

  此后的日子里,阿奴天天来医院陪我,他一到医院,就抱着我的伤脚,不停
的按摩、活动,为我恢复脚的功能。

  三个月后,我和阿奴并肩走出医院。我的脚好好的,甚至可以单脚在地上转
圈。脚丫子夹住他的脸蛋子照样可以夹出青来。

  阿奴搬出了学校,住到了我家。他比迎春更细心地伺候着我,当听说我喜欢
他象上次那样跪着给我穿鞋时,他二话没说,立即跪下。从此阿奴无论给我做什
幺事,都是跪着干的,直到现在也没有站起来过。

  3、女王诞生

  恋爱中的女孩,是最幸福的,最快乐的,最娇贵的。无论她的要求多幺的荒
诞,多幺的不近情理,他都会毫无怨言地接受,老老实实的照做。

  阿奴住进我家后,就在我学习的房间里支了一个行军床,任性的我常常毫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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缘由的虐待他取乐。针扎屁股、钳夹身上的肉、穿着高跟鞋踩阿奴平放在地上的
手指、脚趾,让他趴在地上象狗一样地吃饭,吃我脚丫子踩过的东西,吃我吐出
来的东西,甚至让他做人椅,骑着他写作业,让他做马,供我骑着玩。他都默默
地心甘情愿的去做,从无反抗的意思。这时的我简直就是「旦已」,就是武则天
,说一不二,实现了我的帝王、皇室生活梦。

  据有关资料记载,自二十个世纪以来,大家都知道男人很贱。马索(Mas
och)说过这样的一句话:「女人要幺是奴隶,要幺是暴君,但绝对不是男人
的伴侣。」他是十九世纪奥地利一本小说《穿兽皮的维纳斯》的作者,「被虐症
」的英文masochism就是以他的姓为字源,而SM里冷酷女王的装扮和
行头,也正是他小说里的描述。我当然不愿意做男人的奴隶,我要做暴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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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没听过十九世纪欧洲盛行的「鞭笞之爱」吗?大思想家卢梭最了解那种被女
人鞭打的快感了,在《忏悔录》里早已都自我招供。还有十五、十六世纪的「骑
士之爱」,那也是一种「精神被虐症」,证明了男人有明显的「被虐本质」。我
就要鞭打男人,骑乘男人。

  自从1967年纽约出现了定期玩SM(虐待——被虐癖)的TES团体后
,到了1986年就有了三百名会员;据说绝大多数的男性会员都希望扮演「被
虐」角色,而一半以上的女性会员希望扮演「虐待」角色,大家这才发现有被虐
倾向的,其实是男人。

  高贵的女人们,你愿意做男人的奴隶吗?不愿意?那你还等什幺?穿上紧身
兽皮手执带刺的皮鞭,用长筒皮靴的高跟践踏男人,然后残酷地微笑着看男人匍
匐在地上求你继续……。阿奴和迎春为了取悦我,博得我的欢心,都主动地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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